交易所交易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2 13:49:3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橙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对交易所内买卖证券或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交易税。1926年9月,北洋政府公布《交易所交易税条例》,将课税标准分成四类:地方公债证券或公司债券交易、有价证券交易、金银交易、商品交易,分别制定比例税率,从价征收,最高税率为2‰。北洋政府时期,该税由交易所的经纪人按日交易数量及约定金额缴纳交易税,交易所代征。国民政府时期,由经纪人向买卖行为当事人各征半数,缴给交易税,交易所再向地方财政机关或指定银行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