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捐杂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0 11:31: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指繁重的捐税。旧中国苛捐杂税历来为统治者搜刮民财的一种方式。清末泛滥的杂捐杂税到民国年间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其名目之繁多超过历代。民国时期苛捐杂税的表现形式有一物一税或一物多税;关卡林立征收厘金或类似厘金的捐税;滥征附加,正税之外又征各种附加税;巧立名目,层层摊派。如成都市1916年至1926年间,地方征收的各种杂捐如灯油捐、清洁捐、粪担捐、茶桌捐、席桌捐等达42种。苛捐杂税祸国殃民,是社会动荡的主要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