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牌照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2 13:21:2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2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金桔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旧中国国民政府时期对娱乐、牙行、典当、酒馆、旅馆、迷信品、婚丧礼仪等业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1941年开征。按当年公布的营业牌照税征收通则规定,依全年营业总额大小,分六级征收,最高税率不得超过营业收人额的2.5%。1944年改为按资本额多少分等级征收,最低每年为10元;最高不超过资本额的5‰。1947年修正后的《营业牌照税法》规定,税率最高不得超过资本额的3%。营业牌照税属地方收入,开征之后各省原有牙帖、当税等类似税种一律取消。具体征收税额由各省市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