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役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6 13:05:5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浩然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中国西藏民主改革前农奴制下农奴主对农奴征收的一种税。藏语称“米泼”,意为“人租”。体现的是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当农奴离开庄园不能为领主直接服役支差时,经领主同意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人役税以代替支差(一般从16岁缴至60岁),分实物、货币等类,多少不等。领主为限制农奴外流或使外出者回归,常采用增加人役税的办法。逃亡的农奴还可通过缴纳人役税依附另一个农奴主。民主改革后,此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