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牌照税减免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31 17:46:1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1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对于特定单位和特定车船减少和免除车船使用牌照税的优待规定。根据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1)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2)经当地交通管理机关证明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停驶、拆毁的车、船;(3)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趸船、浮桥用船;(4)经财政部批准减税、免税的其他车船。另外对各国驻华使、领馆公用的车辆和外交官、领事馆、公务人员以及在使、领馆内工作的其他外籍人员自用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以及享受同等待遇的国际组织的公务人员的眷属自用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