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征税范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9 14:08:1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丹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亦称城市房地产税“课税范围”,指城市房地产税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开征之初包括由政府决定开征城市房地产税的城市中根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免税范围以外的所有房产和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公布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在中国有房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同胞征收。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费(场地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