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30 09:51: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从1994年起开征了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