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8 17:34: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丽丽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时间界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凡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