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管辖权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1 16:10:2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2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亦称“国籍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公民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公民管辖权的行使其关键是确定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的公民身份,而不论其居住在何地或何国,自然人公民身份的判定是以是否具有本国国籍为标准。法人公民身份的判定则是登记注册地标准。一个纳税人只要具有一国的公民身份,这个国家即国籍国就有权对其来自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即使其公民在国内无所得或在本国不居住而仅在其他国家居住或在他国取得所得,都要征税。公民管辖权并不注重外国公民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公民管辖权是按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的最初形式,在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实践中曾占据重要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自然人和法人的大规模跨国流动,公民管辖权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居民管辖权所替代。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行使民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