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1 07:54: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2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飞影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货币税”的对称。是以纳税手段是实物还是货币为标准对各税种所进行的一种分类。指纳税人以实物形式缴纳的税收。税收最早是以实物形式缴纳的。如中国奴隶社会的“贡”、“彻”、“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封建社会的“田赋”等,都属于实物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1949年以后的35年内,农业税基本上也是采取征收实物(粮食)的办法。从1985年起,农业税改为折征代金,统一按粮食“倒三七”(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起购价)计算。实物税是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它使政府直接掌握实物形态的社会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社会供给,但却不便于税收的缴纳和征收管理。现在世界各国已极少或几乎不采用实物税。中国现行税制中,仅以牧业税(无统一立法)以征收实物(牲畜)为主,采用实物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