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9 14:51:0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合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建材、化学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