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坏账准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坏账准备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30 13:11:3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茉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从事信贷、租赁(融资租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核销坏账损失的准备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的损失;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坏账损失是指下列应收款项:(1)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2)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2年,仍然不能收回的。企业已列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下一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