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优待减免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7 08:57:4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为鼓励开发农业资源,对纳税人给予的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照顾。按照农业税条例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给予一定的免征农业税的优待:(1)从农业科研机关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以及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获得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2)对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或者用其他方法扩大耕地面积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1至3年;(3)有计划的移民开垦荒地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