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8 09:26:2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9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丽丽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具体占地项目免征税款的范围。包括:(1)军事设施用地;(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3)炸药库用地;(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5)殡仪馆、火葬场用地;(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工程以发电、旅游为主的除外;(7)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的房屋占用地;(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