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地方附加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6 12:27: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浩然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随同农业特产税正税征收的地方附加收入。原属地方预算外收入从1996年起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地方公益事业。是否征收农业特产税地方附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税额10%。计算公式:地方附加=应征正税税额×附加比例。农业特产税地方附加是随同正税征收的,减免或缓征正税时,不能征收地方附加。农业特产税地方附加应随正税先解库,再按有关规定划解;并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