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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30 12:34:5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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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移动或移动则会造成其损失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由于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很大,且具有耐久性、稀缺性及不可隐匿性等特点,故各国法律均有特殊规定。在民事实体法上,不动产权的变化,如以不动产为买卖或设立抵押权的标的时,须经一定的登记公示手续,否则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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