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退还制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4 15:35: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7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源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金牌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在纳税人缴纳关税后,遇有法律规定的情事,海关将原缴纳关税税款返还给原纳税人的海关管理制度。根据关税退还制度返还关税的行政行为,称为关税退还,有时亦称为退还关税,简称退税。我国关税退还制度包括复出口退税和溢征退税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