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缴纳期限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4 08:34:1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飞影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由海关法定的关税纳税人应当履行关税给付义务的时间限制。我国海关法规定关税缴纳期限为海关作出征收关税决定后的7天。即自海关填发关税缴款书的次日起的7日内,纳税人心须向海关或指定银行缴纳关税。遇到第7天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期限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纳,即构成关税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