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代理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4 11:31: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亦称“独立地位代理人”。“非独立代理人”的对称。税收协定用语。指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活动,但在经济上和法律上都独立于委托人的专业经纪人。独立代理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根据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独立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开展业务活动,推销商品,收取佣金。但这种代理人无权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跨国投资者通过独立代理人在国外开展业务活动,是跨国经营中的常见作法。作为国际税收协定的一般准则,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营业,即该代理人不仅从事委托业务,还按常规进行其本身业务,缔约国另一方不应将其视为常设机构征税。但联合国范本提出,如果这种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是代表缔约国一方企业,则失去其独立代理人的地位,而按非独立代理人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