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税收待遇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0 11:43:2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0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柴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指各国政府通行的对其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工资所得的税收处理办法。对于跨国纳税人向非居住国提供劳务、技术等而从非居住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般可由非居住国优先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但对于跨国纳税人从事劳务的地点在非居住国,而工资、薪金、津贴等所得都不在非居住国发生的这种情况,目前各国的通行作法是:原则上都视为因在非居住国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应由非居住国政府先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