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利的分配次序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3 10:30: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8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源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金牌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指各国通行的对公司或企业税利分配次序的处理办法。当投资者所在国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时,如先税后利,由于应税所得额大而适用税率较高,从而税负较重。如先利后税,由于各个投资者分得的利润数额相对较小,适用税率较低,从而税负较轻。可见,在跨国投资活动中,利润的分配会涉及到跨国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目前,在税利分配次序上,各国通常采用如下处理办法:一是对若干投资者共同组成的经济实体,其组建时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可采取先征税后利润的处理办法。二是对若干投资者共同组成的非法人实体,如具有合伙性质的各类企业,则可采取先利润后征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