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归类总规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6 18:24:3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9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国际统一使用的《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分类目录》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对使用该目录进行商品分类所规定的应统一遵循的分类原则与方法。它既是在制订《协调制度》时设计和运用的分类方法和分类原则,也是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应遵循的归类方法和归类原则。这样既可使归类时与分类时的口径标准一致,又可使各国在使用这个制度分类时,达到国际范围的统一。因此,它是在税则归类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归类方法。按照这个规则归类,就可使国际贸易中各种商品都得到一个合适的项目位置。而且一种商品只能有一个正确的项目位置。从法律角度上讲,一种商品不应有同时归在两个项目内的情况,否则就产生征税纠纷。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种商品可归人两个或几个不同税目的选择,但仍须严格运用总规则的归类原则和归类方法,从而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