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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7 15:38:0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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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否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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