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款报缴期限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7 15:36:0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7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增值税纳税人于纳税期限期满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二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