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6 18:02:0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5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橙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调整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内税法的对称。包括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税收的协定范本》、《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税收的规定范本》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其内容涉及税收管辖权的确定、税收抵免、税收饶让以及无差别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国际税法是国际公法的特殊组成部分。一旦受到一国政府和最高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其国内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