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银行承兑汇票详解

银行承兑汇票详解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2 09:27: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凯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种,由于其由银行进行承兑,可靠性强,是我们平时经常使用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它由付款人签发的,由承兑银行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一、概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三节第七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汇票。

二、出票人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三节第七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三、签发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三节第七十九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四、提示承兑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三节第八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五、收费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三节第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易混票据间的相同性质 下一篇:电子商业汇票中的电子签名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