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商业汇票的转贴现

商业汇票的转贴现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3 13:08: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0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牛账网牛师团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商业汇票转贴现制度,是指原贴现人将已贴现而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其他银行、贴现公司或其他愿意垫付资金的人,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一定利息后提前取得票款的资金融通行为。

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分为回购式商业汇票转贴现和买断式商业汇票转贴现两种。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其交易流程是:首先申请转贴现人提出申请、提交转贴现材料,然后对商业汇票及转贴现材料进行审查;内部审查通过后,双方签订转贴现合同,扣除回购利息后进行资金划付;回购到期当日在收到回购款项后移交票据。

卖断式转贴现指票据出让方为获取资金,在向票据转入方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行为。这实质上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但由于《票据法》的限制,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认为风险并未完全转让,转出方不减少票据贴现额,而增加一笔负债“转贴现款”;而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二是认为实现了资产转让,转出方减少票据贴现额,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商业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的时间点 下一篇:商业汇票的细分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