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8 14:28: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清商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外商投资性公司以外汇资金境内再投资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办理,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的,被投资企业需分别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和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其中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时,外商投资性公司视为中方股东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披露其外国投资者是否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如外国投资者被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银行在为该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其标识为“返程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应全额登记外国投资者各类出资形式及金额;跨境现汇与人民币流入总额不得超过已登记的外国投资者跨境可汇入资金总额。如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中未明确投资金额的,银行可根据企业最高权力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按实需原则为企业登记可汇入金额。

外国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合法取得的利润用于境内再投资或转增资本的,出资方式登记为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以其在境内股权转让所得、减资所得、先行回收所得、清算所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和以所投资企业的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外债本金及利息转增资本的,出资方式登记为非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以境内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账户原币划转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境内外汇。

完成登记后,应在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上签注登记事项、登记金额、日期并加盖银行业务用章,留存有签注字样和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未全部结汇的,原币划转至资本金账户继续结汇使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出资方式登记为境外汇入。已经结汇的前期费用也可作为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出资方式登记为前期费用结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2016年人行延长外汇交易时间 下一篇:居民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手续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