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3 14:44:0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4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法如下所示: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5)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法字[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征收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