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门面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7 16:29: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2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牛账网牛师团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问:个人转让门面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答: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3号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4月1日期,纳税人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纳税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