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将店铺转给原来经营者,原来经营者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2 14:44:0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0
问:某个体户使用自有房产开店经营,现该个体户注销,将店铺转给原经营者,原经营者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因此,个体户注销后将房产转到原经营者名下的,免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