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的无租赁期限的房产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1 12:59:2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8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丹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第四条的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无租赁期限房产合同可在签订时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