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托加工业务中,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8 11:27: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36
问:对委托加工业务中,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8]25号)的规定,对委托加工业务中,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