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住宅小区共有经营性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住宅小区共有经营性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6 10:32:1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茉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问:住宅小区共有经营性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用来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免租期缴纳房产税如何进行规划 下一篇:出租房产免收租金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