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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关于开具国税发票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提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7 15:24:4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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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

  营改增以来,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国税发票发生了较大变化,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原因是因为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征收业务较试点改革之前变得复杂,需要引起纳税人的注意。纳税人业务发生变化,需要提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一、非营改增纳税人如果发生应税服务收入,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营改增”手续,申请增加“应税服务增值税”税种设置(下载填写《税种登记表》),在税种有效期之月起,再开具应税服务发票,否则,次月将无法申报;

  二、纯营改增纳税人(只从事应税服务纳税人)如果发生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处理固定资产等业务,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增加“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增值税”税种设置(下载填写《税种登记表》),在税种有效期之月起,再开具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发票,否则,次月将无法申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要正确选择税率!开具发票后必须复核、检查;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时,不得压字,选择空白处盖章,否则影响扫描认证;

  五、开具发票时避免人为错误,减少作废发票,开票时要认真检查,并与业务人员核对,确保开票信息无误后,在开票,已开具的发票发现错误后及时作废重开,不要跨月!避免开具红字通知单。

  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税控发票既涉及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又涉及应税服务的,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必须将应税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分列填报,不得混淆(两列的税款入库级次不同,管理口径不同);

  七、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要按月进行抄报税,税控收款机均提供免费的远程抄报功能,未在规定的期限抄报税的、系统将不能开具发票,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可以进行处罚;

  八、依据低税率开票和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手续;

  九、增值税纳税人出现无法申报情形,必须到办税服务厅解决。

  (北京市国税局提示)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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