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还是评估金额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还是评估金额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3 09:40:1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6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问:最近税务稽查人员到我公司查账,指出我公司房产税交纳不足。我们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的房产税金额,但公司为了融资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金额大于房产原值,税务稽查人员认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为评估金额,这种说法正确吗?  答:税务机关的这个意见是可接受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据此,企业如对其房屋进行了评估,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增加了房屋的入账价值,这时的账面原值就是经评估后的原值。因此,企业应按评估后的账面原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即房屋评估增值的部分也要缴纳房产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否也存在5年弥补的问题 下一篇:物业管理公司的代收费用是否交纳营业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