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关于企业清算纳税问题

关于企业清算纳税问题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5 16:46:1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8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 转让过程中末发生现金交易,因为B和A同一个股东。则也要交税?

  : 根据所述情况,B公司和A公司为关联企业,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被合并的B公司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按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B公司被A公司并购,B公司结束,但A公司又成立一家分公司,则B公司是否按评估后的报表数报税局清算,是否需要纳税?(相当于B为A的分公司,承接所有债务)

  :《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一)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

  B公司被A公司合并,根据上述规定,B公司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因此,B公司确认转让所得是以双方协商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当然双方可将评估价格确定为公允价值。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外购商品房作为职工宿舍如何做账 下一篇:员工一次性补偿可否税前列支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