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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出口的外企外购成品出口退税问题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29 14:19: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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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家自营出口的生产型外资企业,其自营出口额达70%以上,其中自产的占50%以上,其余的是外购成品出口。8月份之前我们每月都正常的退税,但之后几个月国税扣留了我公司的退税款。其中问题是出在我公司外购的成品之前没有备案。这部分的退税款不能退给企业。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可以补救!非常急,速盼回复!

: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备案问题,有地方作出明确规定,如珠海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3]8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企业自2003年1月1日起发生报关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业务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备案。生产企业申请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与供货企业(加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加工合同,有关的付款凭证,供货企业(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逐户列出供货企业(加工企业)的名称、供货(加工)数量等基本情况,由退税部门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加具意见。”

如果你公司出口的外购产品属于视同自产产品,但由于未及时备案导致不能退税,我们建议你公司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退税机关进行备案,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核,并就你公司实际情况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协调,书面申请按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按税务机关的批复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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