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送给职工“抵用券”的税务处理

送给职工“抵用券”的税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4 10:55: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 我公司对一些关系单位送“抵用券”,可以以券上的金额从我们的店里拿商品请问:(1)拿走的商品是否要纳增值税?(2)还要扣客人的个人所得税?

  : 您好:(1)这是一种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2)不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 接上一问:如果是送本单位职工“抵用券”,职工可以以券上的金额从我们的店里拿商品,本公司是否要代扣代缴个税?

  : 您好!这属于职工任职取得所得,要依法并入工资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从事土地一级整理的企业需交啥税 下一篇:从其他单位买发票未申报纳税如何处罚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