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公司承受原公司的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2 11:33:3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5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四、企业分立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2 11:33:3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5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四、企业分立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我想问一下,本年累计数如何可以自动生成,比如输入1月利润表金额,2月金额,2月会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