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核定征收季度怎么报税

核定征收季度怎么报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2 13:41: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丽丽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核定征收季度怎么报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报税季度报:1、2、3月份(第一季度)的税务情况应在4月份的15号之前申报,4、5、6月份的(第二季度)的税务情况应在7月份的15号之前申报.以此类推,也即是1月申报去年第四季度的、4月份申报当年第一季度的、7月份申报当年第二季度的、10月份申报当年第三季度的、第四季度就是来年1月份申报.

报税季度报一般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红字发票抵扣联放在凭证里 下一篇:被投资方宣告发放股利属于收入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