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进项税转出的政策规定及案例处理

进项税转出的政策规定及案例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4 10:34:3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进项税转出的政策规定及案例处理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大白菜注:非正常损失,仅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这些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其损失应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大白菜注: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大白菜注:餐饮服务仅仅指餐饮,不包括住宿的.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小规模印花税可以季度申报 下一篇:印花税是按开票金额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