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润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17 11:48:4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6
改制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润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改制完成后,改制企业首先应当编制改制基准日到改制完成日期间的损益表,确定该期间的损益情况,同时,还要编制改制完成日的资产负债表,确定改制完成日的资产状况。其次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该期间的损益情况,必要时,也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最后,新公司应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该期间的损益情况处理。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1、改制期间有利润,且协商为上缴原上级单位,则作如下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2、改制期间有利润,且协商作为新公司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扩股时,转增国有资本,则作如下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 贷: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3、改制期间有亏损,且协商为原上级单位以现金补足,则作如下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未分配利润 4、改制期间有亏损,且协商为原上级单位以实物补足,则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上级主管部门应承担的亏损值) 贷:未分配利润 5、改制期间有亏损,且协商为原上级单位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签订协议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未分配利润 以后年度分股利时: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以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时: 借:应付利润 贷:其他应收款 第四阶段:股东实际新投入实物资产或货币资金阶段 原企业的净资产折股后,还有其他股东以贷币资金或实物方式投入时,应以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对其他股东新投入的注册资本金作如下帐务处理。 其他股东投入贷币资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其他股东投入实物资产时: 借:相关资产价值(评估值) 贷:实收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