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多少

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多少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16 08:42: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多少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概括的讲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固定资产残值率的一般规定,工作人员平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注意,及时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会计实战基地就针对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多少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固定资产残值率是多少?  

答: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多少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固定资产预留残值比例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会计实战基地,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固定资产原价是什么? 下一篇:固定资产有哪些折旧方法?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