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港杂费与运费要作为基数吗?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港杂费与运费要作为基数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01 17:36: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7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勤勤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计算时,港杂费与运费是否要作为基数?根据《海关法》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所以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费及相关费用作为完税的计税基数;之后发生的运费、港杂费不作为关税的计提基数;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合计数,需要交消费税的,包括消费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怎么做账? 下一篇: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可以做一样的分录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