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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系统里销方怎么开红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11 10:25:0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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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票系统里销方如何开红字?下面是开票系统里销方如何开红字等等的介绍,欢迎各位参考。

  申请单填开:

  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

  1、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

  2、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3、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界面信息,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

  4、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系统对申请单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

  红字发票的开具要走四个流程:第一,填开红字信息表;第二,将信息表上传到税务系统;第三,将生成编号的信息表下载;第四,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具体操作开在金税盘或税控盘上进行。下面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

  1、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进行申报抵扣了,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面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的时候不将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写,应暂时按照《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等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取得之后,再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没有用来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没法退回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要填写相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

  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进行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的时候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接收到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自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到纳税人端的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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