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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计提折旧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11 12:00: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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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计提折旧吗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会计实战基地就针对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计提折旧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

我国曾经对部分公有制企业作出过规定,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将其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入账.根据这一规定,这些企业曾经在固定资产账面上确认了一批土地的价值.但对这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仍然是不能计提折旧的,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其不存在损耗问题,因此无需计提折旧.即使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内,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也是不计提折旧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不再转入固定资产,而是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

 

企业土地使用权如何计提摊销?

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一般企业购进土地,做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土地使用权用来建造对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

三.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核算:

1.假如是一般企业,则做无形资产处理,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的规定时间摊销;

2.假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开发出售的房产,则是将土地出证金及契税等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竣工后作为存货出售,出售了不用计提摊销和折旧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计提折旧吗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会计实战基地,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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