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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有哪些行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27 08:39:1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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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有哪些行为,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会计实战基地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有哪些行为

按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1)有违反发票管理规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5)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②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③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⑤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⑦非法出售可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⑧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的。

以上就是关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有哪些行为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会计实战基地,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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