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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06 07:53: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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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应该怎么做?是否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会计实战基地小编现在就来解答各位的疑惑咯,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增量成本是什么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说的更简单直接一些,就是只有合同签订交易发生了企业才会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合同签订不了交易也不发生企业就不会发生这笔支出,这样的成本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合同的增量成本。

  二、销售佣金属于增量成本

  企业如果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销售佣金,由此可见,销售佣金属于增量成本。

  三、差旅费不属于增量成本

  甲公司去外地的乙公司进行投标,但结果是甲公司没有中标,甲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就不属于增量成本。因为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差旅费,由此可见,差旅费不属于增量成本。

  四、销售佣金的会计核算

  1.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销售佣金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销售佣金,应当采用与其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五、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差旅费不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所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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