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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咨询费用涉税事项注意哪些(公司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风险思考)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4-05-15 16:40:5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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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企业主要营业都会产生费用,关于费用的处理这对于刚接触会计的小伙伴来说是最基础的,费用类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小编就“支付境外咨询费用涉税事项注意哪些(公司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风险思考)”为例,为大家整理了分录在下方,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下方文章内容,进行了解哟。

上一波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件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主要指三个方面的行为:一是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是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是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但下列三种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扣缴增值税: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总结如下:

支付境外费用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两个税种除了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说白了就是跟国内没啥联系的、国内监管层也无法监管的)外,其他行为均需要缴税。

境外公司在境内有机构的自行缴纳,没有机构的由付款方代扣代缴。

其中代扣代缴中增值税按照现行税率及优惠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按10%预缴。

除了代扣代缴涉税风险外,票据入账合规性也需要重点关注,不然会影响所得税扣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才可以税前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总结如下:

境外费用税前扣除的前提是真实、真实、真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无论取得何种境外结算单据,只要真实都可以税前扣除。就这么简单任性。

但是,为了方式税务局秋后算账,我们必须做好合规性内控工作,说白了就是留好证明“真实”的证据。

例如:

(1)差旅费: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2)会议费: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3)服务费:合同协议、服务成果、过程文档、工程节点、所有权证明、支付凭证等。

(4)董事费:董事任职证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履历、支付凭证等。

以上即是“支付境外咨询费用涉税事项注意哪些(公司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风险思考)”的全部内容,对这部分内容有困惑有困惑的小伙伴,看完本篇文章是不是收获满满呢,如果大家还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关注我们的网站,免费领取财税知识,快去领取,然后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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